Friday, June 24, 2016

潘美辰自傳★音樂我堅持

音樂值得我堅持
(➸ charming_eagle的新浪博客)

大約是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吧,因為整天爬上爬下,既頑皮又好動,被爸爸送去學跆拳道,美其名是健身、運動、自衛,其實是爸爸嫌我精力過份旺盛,想藉此發泄我過多的體力,省得到處惹麻煩生事端,光憑這點就不難看出當時我多像是個小男生了。

老實說學生時代的我並不是很喜歡唸書,學業成績不是很突出,但大多也能維持在中上程度,不會讓家人為我擔心。而在各科目成績中最好的應該是音樂和體育,體育中又因為排球打得還不錯而被選為校隊呢。

小時候家裡的經濟環境並不是很好,小學的時候,我還曾和哥哥利用放學時賣過東西,也曾和爸媽一起去夜市擺地攤、賣衣服,家裡的經濟環境最明顯的變化,是從家裡有了第一部小貨車後才逐漸好轉起來的,也就在家裡經濟略為好轉的時候,我向爸媽提出要去學鋼琴的要求,可能我是家裡的獨生女,加上爸媽真得很疼愛我們,雖然學琴的學費很昴貴,經過我的堅持,爸媽還是點頭答應了。

除了鋼琴,我還喜歡彈吉他和打鼓。十三歲時隨爸媽移居到花蓮,從表姐那裡第一次聽到吉他的聲音和旋律,那優美的和弦立刻觸動了我的心,向表姐學了幾個簡單的和弦後,便開啟了我的吉他之門,也開始和音樂結下了不了之緣。

高中時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裡上了舞台演唱,唱歌給大家聽,在朋友和老師的肯定中確知了自己的音樂潛質。不過在學校時雖然因為歌唱不差而成為眾人注目焦點,自己突出的表現的確也帶給自己一些成就感,卻也在無形中招致了一些嫉妒的流言流語,或許正是所謂的樹大招風吧。當時年紀輕,真得不知道應該如何去面對它們,有時候回家也會為這些事而心情低落,甚至一個人偷偷流淚,但是我自認自己只要一直對別人好就夠了,至於「保護自己」的行事準則則是在進入演藝圈後逐漸被環境訓練出來的處事態度吧。

國中二年級的時候,因為爸爸和叔叔以及姑姑合開大理石工廠,所以全家才搬到花蓮,倒是哥哥TOM在花蓮學了一陣子大理石裁切技術後,還是決定留在台北學習髮型設計。由於大部分的親戚都住在花蓮、台東一帶,所以對東部地區總有一份莫名的親切感,其實真正說來,我在花蓮也才住了兩三年,但對它的印象卻很深刻,也很喜歡那裡的青山綠水,所以一直樂於把花蓮當作自己的故鄉。

在花蓮念國中時,有一年夏天和表弟表妹一大票人去河邊游泳,當時泡在清澈的河水裡,游水和打水仗,玩得不亦樂乎,等到天黑該回家時才發現原來放在河邊石頭上的衣物全不見了,狼狽得甚至連打電話回家求救的一塊錢都沒有,四、五個人頓時沒了半點主意。於是我靈精一動,居然率頭攔了一部計程車,跟司機說明原因,總算被平安地送到家,再連忙請爸媽出來付清車資,這種冷靜機智的表現,不僅讓同行的表弟表妹佩服地五體投地,也因為讓一伙人平安回家,而省去了爸媽的一頓臭罵。

除了倔強的脾氣,加上對任何事都習慣會「據理力爭」,經常令爸媽為我頭疼得很。不太記得是哪一年,反正是個蠻溫暖的午後,因為陽光真得很和煦,我忽然很想象只慵懶的小貓一樣曬曬太陽,所以就一個人到屋後一塊大石頭上躺著,沒想到躺著躺著居然睡著了。等醒過來時天色已經昏暗,大概是五、六點的時候吧。等我一回到家,遠遠便看到一群人在我家,還有人大喊「回來就好了!回來就好了!」緊接著在這話之後的卻是媽媽如連珠炮的一連串責罵。正當連我自己也如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而莫名其妙時,TOM才告訴我,原來四點多時媽媽在屋裡屋外都找不到我的人,馬上慌慌張張地街頭巷尾一家家的問,卻沒有半個人看到我的蹤影,媽媽這個可真是慌了,甚至還勞師動眾大伙兒分頭去尋找,而我偏好巧不巧就在他們遍尋我不著急得象熱鍋上的螞蟻時出現,不用說也知道,當然少不了一頓責罵。可是我覺得實在好委曲,因為我又沒有做什麼錯事,只不過在屋後大石頭上曬太陽小睡一下嘛,天曉得這麼多人還是找不到我,那怎麼能怪我嘛。

說起我的糗事還真不少。小時候每次爸爸帶我和TOM兩人去兒童樂園玩,我總是守在「碰碰車」旁邊,遇到遊客多的時候,每輪一次都要好久的時間,但是爸爸為了讓我多玩幾次,都會先幫我排隊,每每在輪到我上車時,收票員都會很驚異地說:「又是你哦!已經是第四遍咯!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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